关于评选溧阳市第九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溧阳市第九批中小学幼儿园“四类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原则
1.择优评选:坚持师德为先,师能为重,参评教师必须师德修养高,教育教学质量好,教学业绩突出,能够模范履行职责。
2.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公正公平。
3.统筹兼顾:为促进各学段和各学科均衡发展,评选工作在坚持择优评选的基础上,尽量做到统筹兼顾。
4.总量控制:各学段、各类别“四类优秀教师”评选将根据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数,严格按照条件标准评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只参加园级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2至附件6。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教育局将成立溧阳市“四类”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办法、评分标准、组织评选工作。溧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的重点推荐及评选、溧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常规评选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和实施,溧阳市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评选由教育局委托学校组织和实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园级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由各幼儿园具体负责。
现任常州市各级梯队优秀教师自愿申报溧阳市第九批“四类”优秀教师的评选。
(一)溧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的重点推荐
重点推荐具体条件见附件2,常州市第十、第十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常州市第三批职教学科带头人如符合溧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向学校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直接申报重点推荐并参与评选。重点推荐按个人申报、学校组织教师民主测评和学生满意度测评、学校推荐、材料申报、材料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局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相应推荐条件择优评选,重点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学段评选指标的50%。申报重点推荐未通过的人员可继续参加溧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
材料上报时间:9月16—17日(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派专人按要求向教育局统一上报)。